行业洞察

新品立项时,先分清“新原料”和“新功效”两条路径

化妆品新品立项:先分清新原料与新功效两条法规路径

一个新品提出“创新”时,团队常会把新原料、配方创新和新功效放在同一张需求单里讨论。到了资料准备阶段才发现,产品想解决的问题、申报主体和需要论证的技术问题并不相同。

近期中检院分别发布了化妆品新原料创新指导工作机制,以及新功效化妆品注册申报前置咨询工作机制。对品牌方和工厂来说,这些安排提示项目团队可以更早梳理具体技术问题。它们对应不同事项,不能混成一种“新品快速通道”。

先问清:创新点落在原料,还是产品功效?

如果项目核心是使用拟作为化妆品新原料管理的物质,团队要先确认原料研发及注册备案责任由谁承担,现有安全性、质量控制和用途资料有哪些,仍缺少什么。中检院发布的机制面向新原料注册人、备案人,并提出可根据具体事项选择相应创新指导方式。

如果项目核心是申请新功效化妆品注册,则要先说清目标功效、拟解决的重要技术问题和已有研究基础。中检院发布的前置咨询机制说明,注册人可在申请新功效化妆品注册前,就重要技术问题提出沟通交流申请。

一个新品也可能同时涉及新原料和功效研究,但这不意味着两条事项自动合并。团队应分别确认原料路径、产品功效路径及各自的资料责任。

01|立项阶段先准备什么

首先,把产品目标写具体。消费者需求、拟开发剂型、计划使用的原料和希望表达的功效,最好区分“已确定”与“仍待验证”。“希望做出修护感”与“拟申报某项新功效”不是同一个项目定义,后续证据和评估方式也会不同。

其次,列出技术问题和资料现状。原料来源、质量规格、配方相容性、安全性研究、功效评价思路及样品计划,可由研发、法规、品牌和工厂共同梳理。资料清单不能替代申报要求,具体条件仍要按照适用规定核实。

最后,确定项目责任人和版本管理。谁是注册人或备案人,谁牵头原料资料,谁负责配方、样品和生产条件,谁整理咨询问题,都应在项目计划中说清。意见变化后,也要能看出讨论基于哪一版配方和资料。

02|前置沟通适合解决什么问题?

前置咨询更适合带着具体技术问题沟通。团队可先归纳背景、现有依据、不同方案和希望获得的技术指导,让沟通聚焦研究设计、技术路径或关键证据等待确认事项。

新原料创新指导也需要围绕具体原料和研发事项准备信息。品牌方与原料方、研发机构和生产工厂应先约定资料提供方式、保密范围及版本,避免把尚未验证的阶段性结论写成产品功效承诺。

提醒:咨询或指导机制不代表产品已经通过注册备案,也不等于监管部门对具体功效作出背书。是否适用、如何申请及需要提交哪些材料,应查阅机制附件和现行规定;本文不替代项目法规评估。

03|先分清路径,再安排立项资料

立项路径先确认的事项
新原料注册人或备案人、原料资料基础、待解决技术问题
新功效产品注册人、目标功效、研究基础和重要技术问题
两者并行分别确认申报责任、资料范围和版本管理

创新项目的前期沟通,关键是先把目标、主体、资料和问题拆开。

品牌方、原料方与工厂尽早对齐这些信息,研发计划更容易落到可执行节点上,也能减少把不同法规事项混为一谈的情况。

如果你正在规划新原料或新功效项目,欢迎带着当前阶段和主要技术问题,通过 联系我们 交流。我们可以先梳理产品目标、合作分工和需要进一步确认的资料。

参考资料

  •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:化妆品新原料创新指导工作机制(试行)
  •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:新功效化妆品注册申报前置咨询工作机制(试行)

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「丽肤宝集团」(2026.10.30),阅读公众号原文。